如何作廢、折讓發票

系統路徑:電子發票 → 發票列表

發票的作廢與折讓,有什麼差別呢?

作廢:處理「尚未申報」的發票異動。「作廢」可由賣方操作即完成。 折讓:處理「已經申報」的發票異動。「折讓」須由買方按下請求折讓信的「同意折讓」按鈕才完成。

  • 若想修改當月或當期尚未申報營業稅的發票,可使用作廢。

▾ step 1:可在搜尋框輸入「發票號碼、買受人名稱、買受人統編、買受人 Email、自訂編號」、或設定發票日期區間,進行發票查詢。找到要作廢的發票,點選「作廢」按鈕。

▾ step 2:輸入作廢原因,按下「確認作廢」就作廢完成囉!

▾ step 3:可以在發票列表 查看「已作廢」的發票。

若無法區分「發票是否已申報」,可以簡化為「當月月底」前使用「作廢」,超過當月使用「折讓」。
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