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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聘請外國籍員工,應先確認當年度是否在臺待滿 183 天(依照當年度實際入境天數計算):
薪資申報方式與本國人相同
每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 1.5 倍以下者,按給付額扣繳 6%,超過則扣繳 18%
請注意,公司於發薪時就必須代扣所得稅,並於給付之日起 10 日內辦理扣繳及申報
如果有聘請「外籍員工」,請提供「護照」及「居留證」至 Line 群組或回覆「所得申報提醒 mail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