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ast updated 6 months ago
在申報員工薪資時,如有「伙食費、加班費」,在限額內為「免稅」,可以扣除免稅限額後計入員工所得。
每月「免稅所得限額」如下:
伙食費:3,000 元內
加班費:46 小時內(可用月薪 x0.24 速算)
若有超過限額,超限部分為應稅,仍會計入薪資。 「免稅所得限額」與「勞健保投保級距」無關,仍要依員工投保哦!
可參考: